为打击整治违法违规垂钓,规范天然水域休闲垂钓,保护水生生物资源,维护禁捕管理秩序,依据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〉办法》,含山县铜闸镇进一步加强天然水域垂钓管理。
健全管理制度。随着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深入推进,鱼类资源持续恢复向好,同时也出现了少数垂钓者在禁捕水域非法垂钓,使用违规钓具、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垂钓进行捕捞、买卖钓获物等行为,“泥鳅钓”、海竿阵、可视锚钓等生产性垂钓屡有发生,严重破坏了水生生物资源,冲击了禁捕管理秩序。铜闸镇积极响应上级指示精神从制度制定、执法监管、舆论宣传等方面着手,宣传本地区天然水域垂钓管理规定,坚持疏堵结合,落实管理责任,强化规范监管,严厉打击违规垂钓等行为。
规范垂钓行为。允许垂钓的区域,规范钓具、钓饵类型,明确垂钓方式,限制钓具数量,做到一人一杆一线一钩。误钓到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,要立即放回。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、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,严格禁止钓获物买卖交易。
加强执法监管。要加强禁渔期、禁渔区禁钓管理,充分加强重点区域、重点对象、重点时段执法监管,对违法违规的垂钓和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。在天然水域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垂钓进行捕捞的,有钓获物交易行为的,视同非法捕捞。
强化宣传引导。充分运用广播、微信、标牌等宣传手段,宣传长江禁捕政策,提醒垂钓爱好者遵守禁捕规定,规范垂钓行为。设立举报电话,畅通群众监督渠道。加强垂钓人员自我约束,树立正确的垂钓理念,自觉抵制使用非法钓具、破坏生态、非法交易等违法违规垂钓行为,曝光典型案件,震慑违法行为。(饶家才)

